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积极求职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予以重复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2.申请类型证明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5届困难毕业生名单》(附件2)里的同学可免提交申请类型证明材料,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需按照附件3提供申请类型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收集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并审核相关资格是否符合条件,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办公室。
(三)学校申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公示后完成“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操作,确认审查结果,提交至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
(四)审核发放
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期次后根据我校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利用信息系统开展申报信息核查,主要核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数、申报金额是否准确。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双流区人社部门按程序核准,及时将补贴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资金由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通过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申请学生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初审工作,要杜绝虚报冒领,确保上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二)学院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时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确保申请该项目毕业生的《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于附件1背后)准确无误。
2.核实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3.提交申请毕业生填写的《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是否正确,重点核实申请表中选择的“补贴申请类型”与提交的支撑材料是否一致,社保卡信息是否正确,申请表中个人申请承诺处需本人签字。
4.申请材料需提交纸质档《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份,申请类型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
5.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1日17:00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档材料,附件4需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盖章,附件5只需学院盖章。同时,学院还需将学生本人的申请材料按照院校协助提供、自主提供进行分类,并与附件5顺序一致。由于需当场审核各学院提交材料,请务必由负责该项目的老师报送相关材料至航空港校区信达楼A203室。联系人:胡全、张国旭;联系电话:028-85966380。
6.截止2024年11月1日未向学院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再受理申请。
(三)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5届困难毕业生名单
3.申请类型证明材料
4.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5.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6.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3日